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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1〕8号-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了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工教〔20209号)《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工教〔20201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所有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学业预警完成时间

学期初前五周内(正常情况下应于学期初前两周内完成)

三、预警等级及条件

(一)黄牌警示

学生入学以来累计未获得的必修课学分总数≥9学分。

(二)橙牌警示

学生入学以来累计未获得的必修课学分总数≥18学分。

(三)红牌警示

学生入学以来累计未获得的必修课学分总数≥30学分。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受预警学生名单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学业预警审核。通过教务系统学业预警模块进行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审核(个别无培养方案的学生需人工审核),确定受预警学生名单和预警等级。审核结果经学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报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二)下发学业预警通知书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受预警学生下达《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经学生本人签收后,电话通知或寄发给学生家长,并留存通知书存根和通知记录。

(三)受预警学生学籍处理

1.橙牌警示:原则上作降级处理。若学生不愿降级,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可根据学生的认识态度、学习能力以及学习年限等因素决定是否对学生作降级处理。学生降级需填写《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经审批后送交相关部门,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只在秋季学期第一周办理。

2.红牌警示:原则上作劝退处理。若学生不愿退学,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可根据学生的认识态度、学习能力以及学习年限等因素决定是否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受到红牌警示一年后仍未解除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学生退学需填写《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退学处理审批表》,经审批后送交相关部门。

(四)学业预警情况报送

学生学业预警情况及学籍处理情况经学院审核确认后,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于第五周周一之前填写《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五)成立学业帮扶小组

受到学业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等为组员的学业帮扶小组,充分发挥同学、家长、老师的协同作用,制定受预警学生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帮扶计划实施。学院受预警学生帮扶工作实施细则须及时报送学生处和教务处备案。

(六)建立学业帮扶档案

学院须为每位受预警学生指定帮扶负责人并建立学业帮扶档案,详细记录帮扶的全过程,包括约谈时间、地点、内容,学业指导情况以及帮扶效果等,并将《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每次约谈的《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帮扶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存入受预警学生帮扶档案中。

(七)学期学业帮扶总结

学院须及时总结学业帮扶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学期学业帮扶总结报告并报学生处和教务处备案。学校将不定期对学院的学业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及学业帮扶工作。要深入分析学生学习过程中各环节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建立有针对性、有指导性的个性化预警整改计划,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业帮扶工作。要及时关注、疏导学生情绪,通过学业预警制度,督促学生修正学业行为、改善学业状态,以预警与帮扶工作为载体,切实有效加强学风建设。要通过加强家校联系,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教育合力。要及时开展学院预警与帮扶工作跟踪与回访,确保预警与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教务处、学生处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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