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审查工作包含毕业资格审查、学位(含双学位)资格审查、相关证书制作与发放,是本学期教学管理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66号)、《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工教〔202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届毕业生毕业审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1年预计毕业的全体普通本专科生。
二、审查方式
本学期毕业审查工作将采用新教务系统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教务系统审核方法和审核流程,熟悉学校毕业审查相关规定,严格根据学校毕业审查相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因教务系统中无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调整或专业分方向等原因无法用教务系统审核的,需采用人工审核。毕业审查过程必须严格把关,公开透明,并留存好审查记录及相关材料。
三、审查流程
(一)自查阶段(前4周)
学院须及时通知2021届预计毕业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若有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二)预审阶段(第5-8周)
1.核对教务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课程成绩、纪律处分记录和培养方案信息等,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2.通过教务系统辅以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毕业、学位资格初步审核(注:军事训练、第二课堂、毕业设计、毕业实习暂时默认通过),审核结果反馈给学生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将《中原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状态审查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三)复审阶段(第9-12周)
毕业生相关课程成绩均录入教务系统后,学院需根据最新成绩进行审核,更新审核结果并向学生公示,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四)终审阶段(第13周)
学院确定最终毕业审查结果,并将《某某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审查情况的报告》《某某学院2021届毕业审查结果汇总表》《中原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状态审查表》《某某学院2021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汇总表》(附件1-4)等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五)证书制作与发放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毕业(结业)毕业生名单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
3.制作毕业、结业、学位证书。
4.根据毕业审查结果发放给各学院,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证书盖章和发放。
四、注意事项
1.基础数据核对时,重点核查预计毕业学生名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开错课、漏开课等情况。
2.通识教育选修课(礼仪修养与语言表达类)可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任意一种类别学分。
3.“延期毕业”规定已取消。学生若不能按期毕业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需按学年缴费,按原培养方案审核),到教务处主页下载相关表格,找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送交相关部门,满足结业条件的按结业处理,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以回校重修(需交重修费),重修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毕业审查结果报送教务处后凡有变更的,均需给教务处出具书面申请,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5.凡通知学生或让学生核对确认的信息都要留存相关记录。
6.证书发放工作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证书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严格证书领取手续,宁可晚发不可错发。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