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的最后学习阶段,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是能力与素质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为了切实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保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组织,召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大会,宣讲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学院实践条件。
(二)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标准、评分标准以及具体实施细则,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格、质量(难度)及进度等做出明确规定。
(三)实施全过程管理。制订本院工作计划,组织拟题、审题、选题与开题;检查监督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落实;组织答辩、成绩评定等。
(四)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采集、分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习效果,总结工作,制定改进措施,按专业进行文件资料归档。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始终起着主导作用。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
1.各学院应选聘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讲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认定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资格,并形成正式文件,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初级职称不允许单独承担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
2.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学院应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行业专业人员担任指导老师,同时选派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协同指导、掌握进度、监控质量等工作。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作用,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一般讲师不超过8人,副教授及以上不超过10人。教授与初级及以上职称合作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不超过6人;副教授与初级及以上职称合作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不超过4人;
(二)指导教师职责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着重启发、引
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教育学生恪守学术诚信,及时纠正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向学院申报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3.严格落实教学要求。按照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与教学标准要求,认真落实教学内容。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制定指导方案。加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主动创新精神以及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4.确保指导精力投入。指导教师应确保对学生指导次数与时间,及时检查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每月进行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和指
导。
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并对设计(论文)写出评语;受系(教研室)主任委派,评阅其他课题组学生的设计(论文),并对评阅的设计(论文)写出评语;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6.认真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审查定稿毕业设计(论文),审查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实物作品、论文等;审查答辩资格,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承担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指导教师,与校外指导单位合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需按学校要求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全过程管理,按流程分为前期准备、研究与设计、论文撰写、
考核与评价、总结与归档五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征集课题:向教师征集课题;受理学生自拟课题申请,同时将征集的课题录入综合教务系统。
2.审题与定题:学院组织专家审查征集课题,分专业确定课题。
3.选题:在教务系统中将审定后的课题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并汇总选题结果。
4.下达任务书: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学院检查任务下达情况。
5.开题: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学院组织学生开题,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二)研究与设计阶段
1.开展研究: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按计划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工作,学生每周按时在教务系统提交周记任务。
2.中期检查:按照学校要求学院组织本部门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组织落实情况;指导教师精力投入情况;学生精力投入情况;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完成情况及质量;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等。同时,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三)论文撰写阶段
1.指导教师结合专业特点指导学生规范撰写论文;学生按相关规范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阅修改、定稿,在综合教
务系统中填写指导记录。
2.指导教师对照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和技术指标,对项目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评价阶段
1.论文查重:学校采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答辩资格审查:结合查重结果,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答辩资格,通过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复查学生答辩资格;论文评阅人提前审阅答辩论文;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意见和成绩。
4.成绩评定:①指导教师评分→论文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答辩委员会认定。②学院答辩委员会复议评阅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③学院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小组三个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成绩;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备案。
(五)总结与归档阶段
1.工作总结: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学院的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2.资料归档:①学生根据评阅、答辩意见完善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修改毕业设计(论文)文本。②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完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过后,学生按规范要求将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成册,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提交学院存档。③学院按专业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资料,归入教学管理档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与监控
针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五个阶段,学院应从以下几个控制点加强质量监控。
(一)拟题与审题
1.课题应密切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内容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具有相当的先进性、合适的深度和难度。课题要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既要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又能使少数特别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2.课题应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研实践,可以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也可以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提高真题真做的比例。
3.课题应体现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综合训练要求,如多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项目,应要求学生不仅完成协作部分内容,还要完成自己的独立部分工作,题目名称要有区别。审核课题数量应大于应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
4.赴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可以是学院下达的题目,学生利用企事业单位的条件与环境完成;也可以是经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题目。
(二)任务下达与开题
1.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对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任务。
2.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文献等。要求学生查阅最新中外文参考资料阅读量不少于5万个印刷符。
3.学生翻译外文资料(附原文),翻译字数在3000字以上;要求必须在中文译文中注明外文文献的出处并附原件;外文文献必须是国外正规出版的论文、著作、手册等;尽可能翻译以外语作为母语的作者的文献。
(三)论文指导
1.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全过程有效监督与指导。每周对每个学生指导时间1学时以上。因公出差,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并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2.学院必须为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整体指导工作,同时由企事业单位指派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即校外指导老师)负责具体指导工作。本校指导教师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学生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要求校外指导老师检查、指导学生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应填写《赴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提供拟赴单位的正式接收文件、设计(论文)题目、指导老师情况、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环境、条件等材料。学院对
上述情况进行核实、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成果审查与质量监控
1.学术道德。学校统一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可参加答辩及成绩评定,终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能答辩;多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项目,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指导教师下达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严禁抄袭。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答辩资格。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完成情况(含实物作品)、创新性、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程度、学术诚信等方面给予全面审查。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答辩资格,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审查。
3.赴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管理。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回学校答辩。校外工作结束后,校外指导老师写出综合评价并提供有关资料作为考核依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由校内指导教师依据掌握情况、校外指导老师综合评价和有关材料撰写。
4.论文评阅。由学院指定其他指导教师担任论文评阅人,评阅人依据评价标准,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成果(含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设计图纸、作品等)、研究问题的深度与难度、论文写作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详细评述,评阅意见不少于100字。
5.答辩评审。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答辩。各学院成立答辩
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任组长。论文答辩
程序:(1)学生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2)答辩组提问,学生回答问题。(3)答辩组集体讨论并为论文写出详细评语。答辩组由5-7名讲师及以上职称成员组成。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6.成绩评定。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评分。综合评价题目难易程度,创新性,对现代工程工具的使用,完成各环节所要求的任务情况,是否制作实物及实物作品性能等因素。
(五)工作总结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在学生离校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调查,了解学生对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条件保障的
满意度,了解学生对能力提升的自我评价等信息。
2.学院应认真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总结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包括拟题与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指导、过程管理、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等情况;②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实践条件保障、实验与调查开展情况、成果与学生综合实践及创新能力提升;③本单位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与经验;④成绩分析,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和符合度分析。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五、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是综合性实践教学活动。它不仅使学生融汇贯通所学过的知识和技能,综合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还要掌握学习、钻研、探索的方法,即体现教学不仅只是让学生继承,还要努力让学生去创造。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应用性等特点,同时也为启发学生智能和学生素质的培养,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习机会。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二)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老师学习,接受指导和检查。
(三)遵守纪律,保证每天8小时学习时间,赴外的学生应遵守所在单位作息时间。遇事或生病,如请假1至2天,须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学院批准;累计旷课5天(含)或请假2周(含2周)者,不能参加答辩,须重修。
(四)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无关活动等。
(五)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每周在教务系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周记,不填写者不能参加答辩。
(六)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
获批。
(七)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者,须定期向学院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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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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