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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1〕6号-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学执行计划的编制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保证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希望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以主管教学的教学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确保学期教学工作全面达标。  

(二)尽量安排高职称、高学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承担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首次主讲的教师应填写《教师教学资格审批表》,在试讲合格并取得教师号后才可承担教学任务。外聘教师需填写《中原工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二、内容与格式

(一)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包括教学进度表、学期开课计划(含实践环节班级周次安排和通识课开课计划)、学期教学任务。

(二)学期开课计划和学期教学任务由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直接生成,教学进度表按附件格式。

三、时间要求

教学进度表请于319日(第三周周五)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已完成);学期开课计划(含各专业理论开课计划、实践环节班级周次安排和通识课开课计划)请于416日(第七周周五)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学期教学任务请于514日(第十一周周五)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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