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现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已完成项目任务的产学研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3个月内提交相关结题验收材料。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所在教学院(部)审核相关成果资料,确认是否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是否有益于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审核后给出是否同意验收的意见。
2.负责人进入中原工学院办事服务大厅----教务处用印申请,填写用印事由,提交经教学院(部)审核通过的相关验收资料(pdf扫描版),存放在单独的文件夹中(命名为: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产学研验收材料)压缩成压缩包,文件夹内容如下:
1)项目合同(格式:01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合同)
2)结题报告(格式:02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结题报告)
3)经费到账证明(打印财务系统中相关截图页、项目明细表,格式:03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经费到账证明)。
4)中原工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申请审批表(已盖章pdf版,格式:04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结项申请审批表)
3.教务处审核项目合同、入校经费、资料完整性等信息,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持纸质版材料前往教务处办理盖章具体事宜。
二、结题备案
项目经学校验收通过并进行结题备案后认定该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结项证书并全额完成入校经费后一个月内提交结题材料(pdf扫描版),存放在单独的文件夹(命名格式:项目编码_批次_学院(部)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结题材料),文件夹内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合同(格式:01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合同)
2.结题报告(格式:02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结题报告)
3.经费到账证明(财务系统中相关截图页、项目明细表,格式:03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经费到账证明)。
4.结项证书(格式:04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结项证书)
5.结项申请审批表(已盖章pdf版,格式:05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结项申请审批表)
6.结项汇总表(excel,附件2,格式:06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结项汇总表)
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实践科审核无误后认定该项目结题。
三、联系方式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211办公室
实践科 赵老师 李老师 0371-62506606
附件1:中原工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申请审批表
附件2:中原工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汇总表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