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现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来款认领办事流程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认领条件
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已完成项目入校经费的我校产学研项目,可将项目来款认领到项目负责人个人名下。
若项目来款为分批到账,前期来款已经认领到财务处项目“ 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项目编号:3434),则后期尾款仍认领到原财务处项目编号里边。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流程:项目负责人接到来款通知后于每周五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于下周一OA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后负责办理具体领款事宜,一周办理一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顺延至下次办理。
(二)材料提交要求
项目负责人提交来款认领材料存放在单独的文件夹(命名格式:项目编码_批次_学院(部)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文件夹内包括如下内容:
1.经费到账信息表(电子版,命名格式:01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经费到账信息表)
2.来款认领申请表(电子版,命名格式:02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来款认领申请表)
3.经费预算表(扫描版pdf,命名格式:03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经费预算表)
4.协议(扫描版pdf,命名格式:04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协议)
5.经费到账证明(财务系统中相关截图页,命名格式:05_批次_项目名称_项目负责人_经费到账证明)
三、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211办公室。
实践科 赵老师 0371-62506606
附件1: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经费到账信息表
附件2:中原工学院项目来款认领申请表
附件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经费预算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