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校建设国内一流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的发展目标,以落实《中原工学院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全面提升第一课堂教学质量”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本科课堂教学评价的改革工作。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课程学习过程,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原工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修订稿)》下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实施课程范围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
二、实施要求
(一)试点课程的遴选。各学院(部)按照学校安排遴选符合条件的课程实施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
(二)试点课程的考核比例。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试点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试点课程学习重在加大学习过程性考核的权重,过程性考核的比例占课程总考核比例的50%-70%,旨在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过程学习质量。终结性考核的比例占课程总评价比例的30%-50%,旨在诊断课程学习整体效果,系统全面考核课程教学的内容,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三)试点课程的考核方式。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课程要坚持将学生能力的培养置于首位,坚持多视角、多维度、多样化评价的考核方式。根据每门试点课程的教学要求,必须适量将日常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创作汇报、作品讲评、阶段性测验、期中考试等过程性学习考核成绩纳入考核内容,要求阶段性测验的成绩比例不低于过程性考核成绩的50%(对于艺术类相关专业,可以将创作汇报、作品讲评等作为阶段性测验的形式)。鼓励教师通过综合性、开放性、探究性的非标准答案考试命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如课程论文、设计作品、大作业、读书报告、调查报告、实践活动、文献查阅和研读等,均可作为考核内容。如果有线上课程资源的课程,可以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完成课程过程性考核,原则上线上成绩所占过程性考核成绩的比例不得高于50%。
(四)试点课程的教学要求。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试点课程,要求课程组(没有课程组的课程,为主讲教师)在开课前认真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分配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比例,对课程进度和教学环节做出具体安排,并由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合格后,过程性考核方案方可在课程教学中采用。
三、实施质量监控
各学院(部)负责定期对任课教师开展的课程过程性考核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学校督导专家在听课过程中或者课程评估过程中,负责对教师开展课程过程性考核情况进行抽查;教务处负责督查各学院(部)开展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的实施情况。
(一)检查或抽查的内容:教师实施过程性考核的原始记录;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资料,包括阶段性测验的试卷、作业、各类报告、设计作品等原始资料;过程性考核的成绩评定是否合理等。
(二)检查或抽查情况要有记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检查时间、项目、人数、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三)对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教师不按规定实施过程性考核要及时进行纠正。
四、实施保障
为保障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将实施优秀本科生助课制度。
(一)助课课程。教师可以在本班或者高年级遴选优秀本科生进行助课,帮助教师完成实施过程性考核过程中阶段性测验的试卷批阅工作,确保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实施的质量和效率。
(二)助教学生管理。助课学生由任课教师进行遴选并考核。
1.本班或者本专业高年级的优秀本科生助课。在学期末,由教师申报、各学院(部)汇总助教名单及考核结果,并给符合要求的学生相应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或者“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的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助课10学时认定为1学分)
2.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本科生助课。助课学生由任课教师从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中进行遴选,并在每月月底根据学生助课情况上报考核结果,由学院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助教工作考核合格的学生,教务处根据学生需要,可为其出具“中原工学院学生助教工作经历证明”。
五、其他事项
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试点课程可使用在线教学平台辅助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如进行师生互动、网上作业提交、网络考试等形式组织教学工作。
本指导性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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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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