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原工学院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精神,为打造一流本科教育体系,培养一流本科人才,深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借助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有效利用,促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在线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简称SPOC)以及其他形式的在线课程。
第三条 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是在线学习与线下实体课堂教学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是混合式教学的一种高级形态,强调先学后教、以学定教,是在教师主导下,实施自主式、参与式、探究式、合作式学习的一种模式。
第四条 推进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的实施应用。鼓励和支持教师通过校内在线教学平台(Canvas),及其他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或者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实施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建立教师“引导、指导和督导”、学生“自学、互学和群学”新型教学模式,推进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五条 实施翻转课堂的要求。翻转课堂可以有多种形式,但实施翻转课堂需要有体现课程水平且内容完整的在线课程或在线教学平台作为支撑。混合式教学中,在线学习须充分运用校内在线教学平台或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优化学生的个性化、选择性、自主性学习;实体课堂须遵循实体课堂实施规范;过程管理须遵循教学管理规范。
第二章 混合式教学管理
第六条 课程登记。学校对混合式教学实施登记制度。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主讲教师须按要求在教务处登记。登记文件包括混合式教学日历、混合式教学课程实施方案(含考核方案)、导学案等;课程主讲教师提出实施混合式教学书面申请,将登记文件提交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汇总报教务处登记。
第七条 教学督导。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根据教务处转发的相关文件组织督导专家进行教学督导工作,督查内容包括:(1)教学过程是否按照实施方案执行;(2)网络课堂是否按照实施规范执行;(3)实体课堂是否按照实施规范执行。
第三章 网络课堂实施规范
第八条 网络课堂须有系统的在线课程资源和评价系统。混合式教学既可以依托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也可以依托教师通过Canvas自主建设的课程,或者依托引进的国内外优质课程。网络课堂的基本要求包括:(1)体现中原工学院对该课程的水平要求;(2)符合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对课程的水平要求;(3)视频资料或视频资料链接;(4)能够实施在线学习过程性评价。
第九条 混合式教学在线课程的开设流程。课程主讲教师向现代教育中心申请开设网络课堂,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创建在线课程并指定在线课程负责教师。在线课程负责教师在线填写课程介绍页等相关信息后发布课程,任课教师通知学生认证并选课, 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网络教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条 在线课程的基本要素。在线课程要素要齐全,需要包括:
1.公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1)课程基本信息,含课程名称、学时、参考教材、授课教师及助教联系方式等。
(2)明确学生应学习的内容及学习要求。
(3)公布课程教学日历,含各项教学内容的线上线下教学次序安排。
(4)明确成绩构成,以及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获取方式等。
2.按教学日历,定期发布公告、公示信息和导学案,提醒和引导学生有效学习。
3.定期发布讨论话题,以引导师生、生生互动讨论与学习。
4.定期发布课程作业(主观题目),组织好学生提交作业以及学生互评。
5.定期发布课程测试或期中期末考试,组织好课程测试工作。
6.管理好学生的各项成绩。该公示的成绩要及时公示。
第十一条 在线课程基本要求。在线课程使用中的基本要求,包括:
1.教师要对学生学生提出要求。要求学生必须在实体课堂开课两周内进入网络课堂;要求学生按时提交作业及完成课程测试。
2.教师要积极与学生互动。教师要及时回答学生在网络课堂中提出的各种问题,积极参与学生的各种讨论。教师要采取各种手段,调动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互动的质量。
3.要明确线上线下成绩构成比例。成绩构成比例需明确并公开,原则上线上成绩所占整体成绩比例不得高于50%。
第十二条 在线课程与教学过程。在线课程应完整记录网上教学过程。教师应重视在线学习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以持续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 实体课堂实施规范
第十三条 实体课堂的重要性。混合式教学目的是强化实体课堂的学习效果所以不能以网络课堂取代实体课堂。混合式教学中的实体课堂教学要从关注教师的“教”,转向更多关注学生的“学”以及学习的效果。
第十四条 实体课堂需要翻转(部分或全部)。可以依据课程性质与定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翻转课堂形式,如复述式、辩论式、研讨式、练习式、群组式等。一般情况下,通识类课程建议采取“辩论式”翻转课堂;基础能力训练课程建议采取“复述式(生讲生评式)”或“练习式”翻转课堂;专业能力训练课程建议采取“研讨式”“群组式”翻转课堂。鼓励教师探索不同形式的翻转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五条 混合式教学中,实体课堂不允许出现的情况:
1.以播放视频替代实体课堂教学;
2.教师不得脱离实体课堂而放任学生自主活动;
3.实施翻转课堂但没有在线学习平台支持,由此造成学生有互动,但无系统讲授和评价从而难以达成课程目标;
4.简单重复网络课堂讲授内容。如确实需要讲授,则建议以不同方式讲授在线教学视频中的教学内容,以强化学生的理解广度与深度,如脉络式讲解、重难点讲解、引导式讲解、延伸式讲解等。
第十六条 “大班讲授+小班翻转”教学。根据实际需要,部分内容可以采取“大班讲授+小班翻转”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教师讲授以大班方式进行,而翻转课堂则以小班方式进行。亦可施行“自主学习+翻转课堂”、“大班讲授+期末考试”等分层次混合教学模式。
第十七条 混合式教学学时问题。混合式教学学时应与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对课程的学时要求相一致。
1. 由于混合式教学有在线课程平台支持,教师可减少实体课堂讲授学时,减少的实体课堂讲授学时可调整为在教师主导下的自主式、研讨式、辩论式、探究式等翻转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 根据教学需要,教学过程中实施“大班讲授+小班翻转”教学,如小班翻转增加了学时,即原1个大班(例如含2个小班)1学时,改为小班翻转后则需2个学时(每个小班1学时)。此时学时增加部分在教学日历中加以体现,并报教务处批准予以认定。
第十八条 翻转课堂实施前需做好相应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设计需明确以下内容:
1.明确课程教学活动类型及其持续时间;
2.明确学生分组方式及每一个分组完成活动拟需要的时间;
3.明确教学活动-学生分组与课程教学内容/课程目标之间的关系;
4.明确课程评价方式、方法与评价准则;
5.明确成绩构成与成绩获取方式。
第十九条 混合式教学实施过程。混合式教学实施前须提供明确的混合式教学日历,在混合式教学日历中规定每次课的教学类型(大班讲授,还是小班翻转)。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教学日历和教学实施方案予以执行。 严格按照教学基本要求公布成绩获取规则,处理学生成绩相关事宜,课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并及时公示,保证成绩处理的公正性与透明性。
第五章 实施保障
第二十条 学校支持。学校鼓励并支持教师实施混合式教学,学校将从学时认定、助教配备等多方面支持教师实施混合式教学;学校将为教师举办培训、交流活动,提供相关资讯、其它试点课程经验等。
第二十一条 第三方平台开课。目前我校已经部署了Canvas教学平台,可以为开设在线课程提供支持,教师也可选用学校购买的第三方平台。根据教学需求,学校可统一购买相关平台的课程,以便更好的服务于教师和学生。
第二十二条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每年教务处下发通知,启动“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报,并进行专项支持。同时优先支持执行一轮以上混合式教学试点及改革效果突出的课程。优先支持混合式教学评价方法研究、翻转课堂学习评价方法研究、基于MOOC/SPOC学习行为和学习过程数据的评价方法研究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9日
——————————————————————————————————————————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