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原工学院双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中工教〔2016〕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制订2019版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请各学院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对于专业类课程的要求,总学分原则上不少于50学分(包括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培养计划须经本专业专家论证、各学院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于3月22前提交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纸质版一份(经学院签字盖章),并提交电子档。
附件1:《中原工学院双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中工教〔2016〕8号)
附件2:2019版双学位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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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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