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发挥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改革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我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三、考核验收
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专业需填写《中原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
2.相关支撑材料仅需提交纸质档目录一份,目录内容包括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论文、教学成果奖和其他能反映专业建设情况材料的名称及文件文号、证书编号,目录中所附支撑材料电子档发OA至教务处教研科。
3.各学院填写《中原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档)。
4.各院(部)请于4月19日将所有申报材料签字并盖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中原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附件2:中原工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29日
—————————————————————————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