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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9〕1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

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一流本科,现就做好2019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6年以来通过校级教学成果鉴定的成果;

2.通过校级慕课建设项目验收并已用于网络辅助教学的课程建设项目;

3.2019年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鉴定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分设教学成果奖和慕课专项奖。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慕课专项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三、遵循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实施效果显著,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四、申报要求

1.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2.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以通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鉴定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3.同等条件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4.申报限额根据2016-2019通过校级鉴定但未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

5.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成果推荐工作,把握各等级推荐比例,严格按照限额申报,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6.慕课专项奖和已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不在此限额内。

7.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中原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档推荐书。

2.申请人需提交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档),具体如下:

1)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报告(限5000字);

2)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校级以上教学成果鉴定证书或正式文件、与成果相关的教学改革论文(限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成果推广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扫描件;基于慕课理念的课程建设项目还需提交网络使用数据截屏及其他可证明使用效果材料。

3.提交的电子档材料以“学院(部)全称-项目名称-申请人”命名,且文件夹大小不超过50M

4.各学院(部)统一填写《中原工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需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档。

5.申报材料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230日中12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如有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的成果,将直接参与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校内推荐。

 

附件: 1.中原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

3.中原工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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