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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0〕37号-关于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3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二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考前动员、培训工作

(一)教师考前培训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对全体教师进行考前培训,要求教师严格按照《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命题,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履行监考、巡考职责,认真评阅试卷,及时、准确地登记学生成绩,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学生考前动员

各学院组织对学生的考前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班以“严格考试纪律,树立优良学风”为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学习《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办法》、《中原工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等规定。要求学生作到“三不”:不违纪作弊,不帮他人作弊,不找教师说情。为加大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各院(部、中心)可通过制作大型横幅、标语、板报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努力降低学生违纪作弊率。特别是一年级学生,要树立良好的开端。

16周周五前,各教学单位应向教务处书面报送本部门组织开展教师考前培训的详细情况,同时报送本部门负责考试工作领导的联系方式。

二、关于试卷命题、试做工作

(一)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考核方式由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的性质及特点决定,可采用随堂测试(闭卷或开卷)、综合作业(含论文)、实际操作、笔试加操作等形式。其考核方式需登记存档,且与任课教师提交的《教学日历》一致。

2.考核应在本专业的教学进程中完成,于该专业的考试周前结束,其试卷由教学单位自行印刷和存档。

(二)考试课程

考试课程的科目及考试周次按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形式:与学期初填报的《教学日历》内容一致。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改变。成绩的构成比例也应与学期初填报的《教学日历》内容一致。

2.命题依据:命题内容和范围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应注重考查学生对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还应有一定比例的综合题和提高题。原则上基本题、综合题、提高题分别占60%、20%、20%。要求A、B卷的难度、覆盖面、题量相当,无相同题或雷同题。

3.命题方式:命题统一采用A、B卷制。考试(笔试)科目由开课院(部、中心)负责组织命题,提供A/B卷、A/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要细化到每一步(或每个要点)的得分。多个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同一进程且教学大纲相同者,应采用同一份试卷。涉及面大的课程,命题由教学单位指定的命题小组完成,有条件的教学单位应采取教考分离、题库组题的命题形式。

4.格式要求:试卷均应使用“中原工学院”统一的试卷格式。原稿使用B4纸打印(请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试卷格式”),或使用统一的出卷纸用碳素墨水书写工整,字体清晰,图表规范,每个大题中各小题应独立编号。组卷人填写试卷标签时,内容务必齐备、准确。若考试课程期末考核方式为随堂考、交设计光盘、设计作品等形式,开教学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若课程开卷考试应在表头标注。

5.试卷试做: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必须由系(教研室)主任指派专人试做,并认真填写《试卷试做单》,作为系(教研室)主任审核试卷的依据。凡试做教师认为份量、难度、深广度不合理的试卷,出卷人必须进行调整;送交教学秘书的试卷,须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查批准签字,确认为合格的试卷。若在考试中仍出现试题内容等相关问题,教学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

6.试卷印刷:组卷人应于本门课程考试周前2~3周将合格试卷和试做试卷一并送交教学秘书,并办理交接手续;教学秘书应提前两星期收齐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由教务处从两套试卷中任选一套交指定印刷厂印刷,试卷需印份数应略多于考生数3%做备用卷。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学院所有课程按时装袋,保障学生考试顺利进行。

7.试卷保密工作:按照试卷安全保密要求,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为校级密件。命题、印卷、输送、封存及保管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在试卷命题阶段不允许使用电子文档或在网上传输试卷及答题;试做均采用纸质文件手写做题。

2)组卷人、试做人及与试卷接触人员均应履行试卷交接登记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含划定考试范围、复习提纲或暗示考试内容泄漏试题),以往学期的考试卷均不得作为复习题向学生发放。

4)各学院应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分别装在密封袋中交各学院办公室的专职人员保管并存档。

5)出现以上行为泄密者将追究其责任,以严重教学事故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8.考试组织安排:通识教育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考试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在教务处协调下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并将安排结果按要求报教务处备案。监考教师和巡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教考分离考试课程

本学期实施教考分离考试模式改革的课程,本学期期末考试以教考分离方式进行课程考核。

1.各教学单位在试卷库(试题库)的建设、保管、使用以及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均应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各课程所属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备份或转移试题库(试卷库)。

2.集中存放的试卷库要有编号,有登记使用情况的封面。试卷在出库时要即时登记试卷编号、使用班级和日期,使用过的试卷应从试卷库中剔除。各课程组负责于新学期开学后二个月内,补充新试卷。

3.抽卷(组卷)完成后,经命题审核、审批后,由教学秘书负责与试卷印制单位做好付印前的交接工作。在试卷的收发、印制、保管等各个环节,应记录清晰、有据可查。

4.在命题审核环节,经由第三方试题库组配好的试卷应由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审定。审题时要根据命题原则检查每份试卷的题量、覆盖面、难易度以及题型比例、题分值等是否适当,题目内容是否科学,各份试卷的分量是否平衡。

5.在阅卷环节,各课程组应成立阅卷小组,采用流水集中方式阅卷。

6.试题库(试卷库)建成后,根据本课程的发展情况,应不断适度对试题库(试卷库)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扩充,以确保试题库(试卷库)的质量。

7.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其他的相关要求同一般的考试课程。

三、考试执行

(一)加强监考与巡考

1.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格考试纪律,切实按照《监考职责》执行。试卷应由本考场监考教师一领取,由监考教师二交回,不得由他人代领、代交。监考教师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期末考试考场的试卷,均在开课单位领取,详细请看《期末考试安排表》。

3.考试结束后试卷需及时交回原领卷处。考试期间,教学秘书应坚守工作岗位,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4. 如有发生违纪、作弊事件,监考教师须将考场记录和违纪作弊证据交各教学单位考务办公室,各教学单位考务办公室整理后及时交教务科。

5.考场巡视员要严格履行巡考职责。巡视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负责的区域,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场及考场布置的情况。遇有监考未按时到考场时,请立即通知教务科。考场巡视员要严格进行考场管理评估,及时处理考场发生的问题。考试期间巡视员不得离开所负责的考区。对违反监考纪律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及时处理并通知教务科。监考结束后,巡视员要认真填写《考场巡视员记录表》,并交教务科存档。

(二)考试教室管理

教室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考试教室的管理,每场考试前布置好考试教室并负责教室清洁、照明等工作;每场考试结束后,做好教室地面和抽屉的清理工作。

(三)对学生投诉的处理

对于学生关于考试的投诉、申诉或举报,由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接待、处理,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转交学校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答复学生,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四、试卷评卷及存档

(一)评卷

评卷须在系(教研室)主任的组织下进行,依据评分标准,严格认真评分。原则上应实行考评分离,流水阅卷。阅卷采取给分制,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试卷存档

1.试卷袋存档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执行,教学秘书应将本教学单位所有试卷袋收齐后编号存档。并且以当学期的课程清单为依据做好试卷交接一览表。

2.重修试卷与初修考试试卷必须分别装袋。

(三)卷面成绩分析及试卷分析

1.评卷结束五日内,各任课教师应以教学班为单位,认真填写《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分析表》,一份交教学秘书编号存档,一份放入每个试卷袋。

2.试卷分析由系(教研室)组织进行。《试卷分析》应由系(教研室)主任、命题教师及主讲教师组成试卷分析小组(三人以上),由教学单位及系(教研室)各存档一份。

3.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依据《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成绩。

 

附件:1.监考教师考前培训要点

    2.监考职责

        3.中原工学院阅卷基本规范

                                     教务处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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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0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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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监考教师考前培训要点

 

1.认真学习《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办法》和《监考职责》,了解考试纪律和监考教师职责;

2.核验自己的监考场次、监考时间、地点;记清发卷地点;不得代领、代交试卷;

3.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在考生进入考场时查验双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一卡通),双证不全者或迟到10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退出考场。若考生在监考教师入场之前先行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入场后首先应向考生宣布双证要求,证件不全者清除出场。请勿先发试卷、后验双证。

4.监考教师应将本场考试的座次安排(力求与上一场有变化)及考试时间公示在黑板上,并要求考生严格按照指定的座次就座。

5.向考生宣读《考试纪律》,强调不允许考生携带手机进场;凡带有手机者,要求考生立即关闭,并放到指定位置;凡考试中在考生座位或者衣物内发现手机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6.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等物品放到指定位置。不允许考生自带演草纸。考试开始后如发现上述物品仍在课桌或衣物内,按《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发放试卷正式开考前3分钟可开始发卷,严禁提前答卷。发卷时,请提醒考生核对试卷是否完整,要求考生在试卷及草稿纸上写清楚班级、姓名、学号。

8.核查证件考试开始(或听力测试完毕)后,监考教师应逐个核对一卡通、学生证(或身份证)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考生座次与黑板上公布的座次安排是否一致。

9.外语考试监考:

1)发卷:要保证在听力放音之前将试卷及答题卡发放到考生手中;

 2)监听:请监考教师征求前排一位考生同意,利用外音进行监听;若出现个别考生收音机有问题,请监考教师征得邻座考生同意,去掉耳机共用即可;放音期间,教师不可来回走动;听力测试完毕,应要求考生取下耳机答题。

 3)核查证件:听力测试完毕后,监考教师应首先要求考生取下耳机做题,再逐个核对考试证件,要求同上。

10.监考期间,监考教师应一前一后,不断巡视,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禁止做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电话、收发短信、聊天、抽烟、看书报、看手机、批改作业或卷子等);

11.收卷:考试结束前5分钟,请提醒考生时间,并提醒考生检查试卷上的班级、姓名、学号是否写全。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时一定要维持好考场纪律,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待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允许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

12.作弊、违纪认定:监考教师应熟悉《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考试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办法》标准。注意考生作弊证据的保存,当场界定考生属作弊或违纪行为;界定有困难的,请及时与巡考联系。

13.认真如实填写监考记录并签字。

14.交卷:收齐考试后,请监考教师将试卷按学号进行排序,与空白试卷、考场记录等一并送到领卷地点,办理好交接后方可离开。如有发生违纪、作弊事件,监考教师须将考场记录和违纪作弊证据交学院考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20年12月

附件2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原工学院监考教师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熟悉考试规则和监考业务,既爱护学生又敢于维护考试纪律。

2.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如因故不能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部、中心)请假,由院(部、中心)另作安排。待考生入座后,宣读《考场纪律》,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应注意的问题。

3.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如发现上述物品仍在课桌或衣物内,一律按违纪处理。

4.监考教师应根据选课名单仔细核对一卡通和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及考试人数,证件不全者或不在选课名单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5.监考教师应检查学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为防止学生事先在座位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可临时调整学生座位。对拒绝指定就座的学生,以违反考场纪律处理,不准参加考试。

6.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时间正常发卷。考试开始10分钟后,拒绝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出考场。

7.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9.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对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应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其考试,将违纪或作弊的主要情节记录在《监考记录》上经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材料报校考务办公室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应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应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作弊处理。试卷收完后应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

11.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谈话、看书、看报或处理其它事务,不得擅离考场,每个考场中应自始至终要保持二人监考

12.监考教师必须严守职责,如发现有违反监考职责者,或对考场上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者,或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者,或被巡视员发现因监考教师失职而导致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中原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20年12月

 

 

 

 

 

 

 

 

附件3

中原工学院阅卷基本规范

为保障试卷批阅的严谨性,促使我校学生试卷批阅工作进一步的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阅卷采取给分制,一律用红笔批改。

第二条 给出每道题的步骤得分、每一小题得分及每一大题得分,并将每一大题得分登记在试卷第一页的记分栏中。

第三条 流水阅卷的试卷,将各题阅卷教师及合分教师的姓名填写在第一页的记分栏下面。

第四条 阅卷过程中,试卷上的分数若有更改,阅卷教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字,并注明更改日期。每份试卷更改的地方不得超过三处,不得有明显的送分现象。

第五条 不得随意对卷面成绩进行人为处理。确需调整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交《课程成绩调整报告》,经课程所属开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为保障试卷批阅的严谨性,促使我校学生试卷批阅工作进一步的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教务处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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