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执行计划的编制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保证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希望各单位要充分重视,以主管教学的教学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确保学期教学工作全面达标。
(二)尽量安排高职称、高学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承担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首次主讲的教师应填写《教师教学资格审批表》,在试讲合格并取得教师号后才可承担教学任务。外聘教师需填写《中原工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二、内容与格式
(一)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包括教学进度表、学期开课计划(含实践环节班级周次安排和通识课开课计划)、学期教学任务。
(二)学期开课计划和学期教学任务由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直接生成,教学进度表按附件格式。
三、时间要求
教学进度表请于9月25日(第三周周五)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已完成);学期开课计划(含各专业理论开课计划、实践环节班级周次安排和通识课开课计划)请于10月23日(第七周周五)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学期教学任务请于11月20日(第十一周周五)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 1.关于编制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
说明
2.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专科各专业金工、电工
实习计划
3.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进程表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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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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