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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0〕12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作者: 点击:[]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做好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重点突出原则

紧密围绕“大类招生、交叉培养、外语突出、协同育人”重点工作,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升外语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二)、创新性原则

   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等不同角度,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开展探索与创新。

(三)、科学性原则

    教学研究与改革应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四)、一线倾斜原则

   鼓励教师根据自身课堂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教研课题,并加以研究解决,提高教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导向性原则

   积极发挥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引导作用、示范作用、激励作用和辐射推动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项目分类及申报要求

  (一)、本次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研究项目;校级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满年以上,并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和研究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目前承担有校级及以上在研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主持申报校级研究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与校外单位合作项目成员限10人;项目主要成员参加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三)、院(部)由教学一线教师(不含中层副职以上)主持的项目数应低于本单位申报总数70%。

  (四)、各院(部)组织院内评审并公示。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原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档),上述材料电子档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

  2.院(部)填写2020年度中原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档)。

(二)材料报送

  请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络申报

  本次申报同时采用网络报送,具体时间及网址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度中原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2.中原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

     3.2020年度中原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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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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