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2019-2020-2学期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求
每位授课教师至少选择1门课程实施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实施课程的范围及具体实施方案详见《中原工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修订稿)》。
各学院要结合前两学期实施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经验,出台学院的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相关规定,加大二级督导的督促检查力度,保证该项工作的高质量实施。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2020年2月28日前,各学院(部)根据实施课程范围要求遴选课程,申报实施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课程,并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2020年2月28日前,各学院(部)提交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的实施情况总结。
(三)对于在本班或者本专业高年级遴选的优秀助教学生,教师授课结束后,如果学生助课考核合格,由教师给出助课学生的名单等信息,学院汇总(附件2),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其中需要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名单及给定的学分数,学院汇总后由各班团支书直接导入第二课堂管理系统。
(四)对于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本科生进行助课,需要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出的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名单(该名单每年11月份发布),给各学院分配一定数量的助课指标,由学院按照课程需求自行分配(优先分配进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学院需要在学期末,汇总学生助课的情况(附件3),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本学期具体分配的学生数量及相关信息,在学院上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后下发。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试点课程汇总表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班优秀学生助课情况汇总表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助课情况汇总
教务处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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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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