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教学运行检查是全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监控环节。为了加强新学期教学管理,全面掌握教学运行状况,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现将学期初第一周教学运行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教学运行检查由校领导、教务处、各教学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教务处负责全面检查,各教学部门原则上以本部门教学运行为主,采用现场检查和教学观测系统相结合、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第一周周一进行现场集中检查,其他时间通过现场检查和教学观测系统分散检查。
(二)教学运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课前准备情况、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等。
(三)教辅、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应做好各教学楼环境卫生、教学设施准备、电子屏显示、运动场地、机房、语音设备运行等的全面检查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稳定有序。
二、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部门成立以主管教学的教学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检查小组,对本部门第一周的教学检查任务进行分工,确保教学运行检查全面、准确、细致。
(二)请各教学部门严格按照《中原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中原工学院教师课堂行为规范》进行检查,填写附件中的《中原工学院教学运行检查记录表》,记录表应按日填写。
(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予以处理,并在《中原工学院教学运行检查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如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三、其他
(一)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第一周教学运行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如发现有不履行检查职责、不及时处理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不如实填写检查表等情况的,将依照《中原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各教学部门请于9月4日前将中原工学院教学运行检查记录表和第一周教学运行检查总结交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周一校领导教学运行检查安排表
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周一教务处和教学部门教学运行检查安排表
3.中原工学院教学运行检查记录表
4.中原工学院教学运行检查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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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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