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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便字〔2019〕4号-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施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

为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自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启动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求

按照《中原工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试行)》文件进行实施。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2019年2月22日前,各学院(部)根据实施课程范围要求遴选课程,申报实施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的课程,并汇总申报结果《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2.对于在本班遴选的优秀助教学生,教师授课结束后,如果学生助课考核合格,由教师给出助课学生的名单等信息,学院汇总(附件2),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其中需要申报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名单及给定的学分数,学院汇总后由各班团支书直接导入第二课堂管理系统。

3.对于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本科生进行助课,需要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出的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人数,给各学院分配一定数量的助课指标,由学院按照课程需求自行分配(优先分配进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学院需要在每个月月底,汇总学生助课的情况(附件3),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本学期具体分配的学生数量及相关信息,在学院上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后下发。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加强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试点课程汇总表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班优秀学生助课情况汇总表

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助课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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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9年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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