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了更好地保障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实践教学执行计划
1、各教学部门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和各年级人才综合培养计划规定进行编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执行计划,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秩序的稳定进行。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执行计划的内容包括:学期实验教学执行计划、学期实验教学执行计划统计简表、学期实习与实训教学执行计划、学期课程设计教学执行计划。
3、填写格式按表中字段填写,各项数据应和开课任务书及教学日历的数据保持一致。各类表格应分学院按要求统一汇总和统计。
4、时间要求。请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发送电子档。
二、编制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为保证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各二级学院须拟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其时间安排要求如下:
1、2018年3月16日前将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执行计划、《毕业设计题目录入》和实施措施报教务处实践科(签字盖章并附电子档)。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需指导教师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副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
2、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各学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情况检查,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3、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为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阶段,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4、2018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阶段。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复答辩各学院自行安排,工作完成后进行成绩汇总,报教务处学籍科。
5、2018年6月29日前,各学院按规定将毕业设计成绩汇总表、成绩分析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以上各类表格均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不得随意更改、漏填。望各教学部门充分重视,以主抓实践教学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编制、审核各类计划,按照教学规律高质量的完成各项教学环节。
教务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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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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