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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便字〔2018〕10号-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院(部):

为发挥教材建设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十三五”教育教学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教材建设要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要与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相一致。

2.学校教材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资助基础课程(含专业基础课)类教材的建设,特别是已有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3.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教材:

1)在本科综合培养方案中,经过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整合,形成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2)对于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配套的专业教材;

3)体现实践教学环节和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能够完善实践实验教学体系的实践类教材;

4)解决教学急需、填补空白的教材;

5)对于我校通识选修课程的配套教材、河南省省级规划培育教材将予以优先资助。

4.本着提高教材建设水平,重点支持精品教材建设的原则,学校将限制教材建设立项数目。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教师,且担任教材的第一主编。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实质性、关健性任务。尚有未结题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允许主持申报新的项目。

    4.申报校级教材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已纳入各院(部)的教材建设规划。

    5.申报人如实填写《中原工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报至所在部门。

    6.各教学院(部)相关负责人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中原工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于20184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材科(同时发送电子档至教材科OA),教务处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为保障我校“十三五”教材建设任务(见附件)的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根据本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和课程建设需要,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下载专区—教材相关”里下载)。

     

     

                                        教务处

                                          20184月9

     

     



     —————————————————————————

    中原工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18年49日印发

    ———————————————————

    附件:

         “十三五”期间学院应完成出版各类统编教材140部。

序号

教学部门

2018年底完成

2019年底完成

2020年底完成

1

艺术设计学院

9

12

15

2

建工学院

6

8

10

3

能环学院

7

9

12

4

经管学院

10

14

18

5

新传学院

6

8

10

6

机电学院

9

12

15

7

计算机学院

5

7

9

8

理学院

3

4

5

9

电信学院

5

7

9

10

纺织学院

4

6

7

11

外国语学院

3

4

6

12

材化学院

5

7

9

13

法学院

4

6

7

14

服装学院

5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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